贵州大学文件
贵大发〔2026〕14号

关于印发《贵州大学学生外出参赛报销细则(2026年修订)》的通知
各学院、党政群各部门、校直各单位:
《贵州大学学生外出参赛报销细则(2026年修订)》已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、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贵州大学
2026年5月27日
贵州大学学生外出参赛报销细则
(2026年修订)
为鼓励学生外出参加比赛,促进教学质量提升和学生创新能力提高,进一步规范学校经费管理,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要求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》《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》及《贵州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(2026年修订)》等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细则。
第一条 本细则的“学生”是指全日制在读本科生、研究生,“参赛”是指学生代表学校层面,参加校外各类比赛。
第二条 学生外出参赛应履行事前审批程序,参照《贵州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(2026年修订)》执行。
第三条 报销的范围:报名(注册)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费、保险费以及与其他费用。
(一)报名(注册)费
根据赛事举办方相关通知及收费票据据实报销。
(二)交通费
1.市外交通费。市外参加比赛,可乘坐动车、高铁二等座及普速列车硬席、长途汽车,如果飞机票折后价低于动车、高铁二等座票价时,可申请购买飞机票,须将动车、高铁二等座票价的截图打印后作为报销依据。
2.市内交通费。市内参加比赛,往返两天每人每天补助50元。贵阳市内比赛每人每天补助20元,市内比赛统一安排在比赛地住宿的只补助往返两天。统一安排车辆的,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费。
(三)住宿费
住宿费报销上限不得超过《贵州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(2026年修订)》中出差地住宿标准的50%,按实际发生额予以报销,学生须两人住一间标准间。如因人数单数或性别原因只能独住的,住宿费以出差地住宿标准为上限,报销时需提交单独住宿的说明材料。
(四)伙食费
赛事举办方统一安排食宿的,根据相关文件和票据据实报销。赛事举办方未统一安排食宿的,伙食补助标准为省内每人每天80元,省外每人每天100元,包干使用。
(五)保险费
保险费是指赛事相关文件指定日期的保险费用,凭票据及保单据实报销。
(六)其他费用
其他费用是指与赛事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必要开支,凭票据及相关附件资料据实报销。
上述费用资金结算优先通过国库集中支付、公务卡、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办理,严格控制现金使用范围和额度。
第四条 带队教师差旅费报销按照《贵州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(2026年修订)》执行。
第五条 使用实习经费外出参赛的按照《贵州大学本科教学经费管理细则》执行。
第六条 财务处会同审计、监察及相关部门对各部门参赛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违反本办法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:
(一)弄虚作假,虚报冒领参赛费的;
(二)擅自扩大参赛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;
(三)不按规定报销参赛费的;
(四)转嫁参赛费的;
(五)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。
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,由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,追回违规资金,并视情况予以通报。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,按相关纪律规定处理。涉嫌违法的,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第七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原《贵州大学学生外出参赛报销细则(试行)》(贵大发〔2017〕159号)同时废止。
本细则由贵州大学财务处负责解释。
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| 2026年5月27日印发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