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党政群各部门、校直各单位:
为做好2025年专项资金的支付工作和确保年终绩效的按时发放,现将年终财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报账时间安排
1.2025年的科研和日常经费的报销单据投递截止时间为11月28日(星期五);
2.12月学生劳务、12月当月绩效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,收单最后时间12月16日(星期一)16:30;年终绩效申报时间和收单时间根据学校考核情况另行通知;
3.为配合学校高质量发展考核,财政专项资金正常的收单时间为12月10日(星期三),财务处不设投递箱,请将财政专项资金报账单据直接交给财务大厅,财务处初定12月15日提供协考材料(具体时间以目标办通知为准),在提交协考材料后财务处正常办理财政专项资金的支付核算业务。
4.财务处在12月份将优先处理财政专项资金支付的报销凭证、绩效和学生劳务费,其他报销单据将在2026年1月进行处理,恳请各位老师理解支持;
5.2026年开账时间另行通知。
二、及时冲销借款
请通知有借款的教职工,于2025年12月1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借款冲销或还款手续。
三、确认本年收入
1.请在财务处有领取或预开发票(收据)未办理核销的单位和个人,于2025年12月15日前及时催收相应经费转入学校账户并办理相应发票(收据)的核销工作;
2.请相关单位和人员及时到财务处认领校外单位来款。
感谢各单位对财务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理解!
财 务 处
2025年11月10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