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党政群各部门、校直各单位:
为做好2025年年末各类奖励性绩效的按时发放,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:
各类奖励性绩效申报时间为1月19日至21日;收单最后时间1月21日(星期三)16:30。
请注意选择财务申报系统中“发放项目”:
年度贡献绩效的发放项目必须选择“年度贡献绩效”;
2025年高质量发展成效专项绩效的发放项目必须选择“专项奖励性绩效”;
通过自筹经费发放的奖励性绩效,发放项目必须选择“单位自筹绩效”。
除上述三项外,二级单位年末发放的其余奖励性绩效,发放项目均选择“业绩绩效”。请二级单位务必注意不要选错发放项目,否则将影响单位年末各类绩效的发放。
感谢各单位对财务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理解!
财 务 处
2026年1月19 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