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校直各部门:
为做好2022年专项资金的支付工作及确保年终绩效的按时发放,现将年终财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报账时间安排
1、2022年的科研和日常经费的报销单据投递截止时间为12月9日;
2、12月当月绩效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,收单最后时间12月16日(星期五)16:30;年终绩效申报时间为12月17日至22日,收单最后时间12月23日(星期五)16:30;
3、为配合学校高质量发展考核,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和收单时间各单位力争在12月15日前(含15日)投递到财务处,后面日期投递的将不纳入考核业绩;
4、财务处在12月份将优先处理财政专项资金支付的报销凭证、绩效和学生劳务费,2023年元月集中处理其他报销单据,敬请各位老师理解支持;
5、2023年开账时间另行通知,财务处力争在元月16日开账。
二、及时冲销借款
请各学院、各单位通知有借款的教职工,于2022年12月16日前到财务处办理借款冲销或还款手续。
三、确认本年收入
1、请在财务处有领取或预开发票(收据)未办理核销的单位和个人,于2022年12月16日前及时催收相应经费转入学校账户并办理相应发票(收据)的核销工作;
2、请相关单位和人员及时到财务处认领校外单位来款。
感谢各单位对财务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理解!
财 务 处
2022年11月24 日